買了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的時候就不能分錢嗎?

博主:問題問題 2022-11-05 18

首先明確回答:能分錢,但可能比村民少。

從合同合法性和房屋權利擁有性兩方面分析: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合法性

首先,不管商品房還是農村宅基地房,房主都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可以對房屋進行完全處分,賣房就是處分的一種,所以首先房主賣房是合法的。

其次,作為我們自然人,買房是法律賦予我們的基本人權,買房也是合法的,無論買的房子是否是農村宅基地房,不影響我們買房的基本權利。

所以,單純從這方面來說,只要合同條款不違背他人利益和其他法律強制性條款,房屋買賣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農村宅基地房屋權利擁有性

我們在城市里購商品房,從法理角度來說,房款是包含了房屋本身的價款和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權費用兩部分的。所以,買商品房,就同時擁有了房屋本身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項權利,繼而辦理房本,完成最終的交易。

而買農村宅基地房屋,從法理角度,房款僅包含房屋本身的價款,無法包含土地使用權費用。因為,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不是用錢買賣得到的,而是需要房主必須有土地所在農村集團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才可以。也就是說,買農村房,若有本村村民身份,通過辦理一定的手續,能同時獲得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項權利。若不是本村村民,則只能獲得房屋所有權一項權利。

回到問題,題主的身份不是本村人,無法獲得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但是,只要合同合法,買方是能獲得房屋的所有權的。所以,當房屋拆遷時,題主因為用于房屋的所有權,理應獲得房屋的拆遷賠償,只是不能獲得遷建的權利,若本村村民的遷建權利也置換為錢來賠償的話,題主這部分置換的錢就拿不到,所以賠償相對要少一些。

一般遇到拆遷的時候,最怕原房主反悔和現房主扯皮。因為雙方都不占理,法院也沒有明確,所以只能結合一些法院出臺的原則性處理意見來分析風險。比如上海法院出臺的原則性意見為:

1、本村人購買,合同有效。這點好理解,因為不牽扯土地使用權缺失的問題。

2、非本村人購買,經有關政府批準同意的,合同有效。充分尊重地方基層政府意見。

3、費本村人購買,未經政府批準,合同未實際履行,買方未入住的,合同無效。因為本身不合法,且未造成難以解決的后果,所以判定無效。

4、非本村人購買,未經政府批準,合同已履行,已實際入住的。不判定合同是否有效,但認可買方對房屋的所有權。

以上可以看出,法律充分照顧實際當事人感受和社會穩定,沒有粗暴地搞一刀切。

不是本村人,買了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的時候就不能分錢嗎?

不是本村人,買村里宅基地房,拆遷時就不能分錢嗎?關于這個問題也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其實,如果不是本村人,就根本不可能買到村里宅基地房。因為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后,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也更加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的隸屬關系和使用權限,并要求農村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所以,如果說沒有農村戶口就根本買不到農村宅基地,而且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也是有嚴格條件的。

另外,即使已經買到了農村宅基地(農村土地確權政策實施以前),但必須要經過村委會的同意和鄉鎮府的審核批準,而且還得有相關證明材料。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拆遷時才能夠和別的村民一樣能分到錢。如果說,只是村民兩人自己的買賣協議,再無其他批復文件和證明材料,那么待拆遷時就不可能分到錢的。

所以說,像這種情況也要分情況而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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