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廣場舞還有治理的必要嗎?
法無禁止即合法,你用那一條去治理?而應該是引導他們,自己開心時不要影響他人才是,畢竟她們連違反治安條例都無。
不讓他們跳,你叫他們整天去那,難道酒店,茶居,免費的?
她們也為祖國辛苦了一輩子,貢獻的青春,退休了也好應該享受社會主義之福。
她們跳舞的同時,還在為社會做貢獻,跳完后她們大部分還在去做義工,社工,邦助那些需要邦助的人。
不管如何,影響他人的確不好,也應體量一下他人之苦,
大家理解,你好他好大家好。
現在廣場舞還有治理的必要嗎?
有必要,任何時候都要對群眾性自發活動都要有一個正確的引導和管理才是王道!否則,群眾性活動可能出現混亂,也可能走向不可預知的反面。尤其是老人們年歲大了,要持續不斷的跳舞,容易疲勞,可能很多老年性疾病突發,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因此,組織者要有風險意識,有關文體主管部門,民政老齡委和紀委也應關注關心這個群體,簽定必要的免責協議,既保護跳舞者個人,如出現意外傷亡就不是組織者責任,不制于家屬子女鬧事要賠償之類,也為組織者免除了很多責任,完全是個人行為,死也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同時,規范一系列必要時間和力度,以及場地,防止干擾群眾生產生活以及休息,防止有人不管不問,憑興趣行事。
The End
發布于:2022-11-05,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