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改嫁33年,癱瘓被送回家,我要養嗎?

博主:問題問題 2022-11-0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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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孝子”,是孝順父母及其長輩之人。古往今來,能稱孝者,僅有廖廖數人。

母親改嫁,事出有因,做為兒女,妄不可責怪母親。你只能知道:母親是曾經給予你生命的那個人,你在她肚子里居住了十個月,然后,從她的生命之門爬出,來到這個世界上。

如今,母親癱瘓,被送回你的身邊,很可能你母親改嫁三十三年里,未曾養育一男半女,那邊但凡有丁點依靠,絕不會送她到你身邊來的。

母親被送到你身邊,你可養,可不養,為什么這么說呢?如果,你還在哺乳期間,她為了尋找自己的快樂,將你拋棄了,可以不養。若是你父親英年早逝,你母親在沒辦法的前提下改嫁過堂。但你的爺爺奶奶為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要將你留下來,不允許你母親帶著你過堂,這事也不能全怪你母親,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謂之可養。

我們暫且不搞道德綁架,但你又確實是她生下來的,你也承認了她是你的母親。畢竟人家將你母親送回來,鐵定了你是她的兒子。其實,你大可不必與我們商討養而是不養的問題。這事要取決于你自己的良心,是養而是不養!再則要看你經濟條件和自身能力,看能不能養得起。說真的,我相信你是個大孝子。另外,我建議你買本《道德經》看看。

“孝子不養過堂母”,母親改嫁33年,癱瘓被送回家,我要養嗎?

古人有言,好兒不養棄家父,孝子不養過堂母。這是古代以宗法倫理為基礎而言的,女人再嫁,脫離了原始家庭,進入了新的宗族,其所有倫理關系轉移到新嫁家庭,與原始家庭再無瓜葛。這種說法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放在現代社會,不一定全對,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要是母親對自己沒有養育之恩,自小丟棄沒有盡扶養義務,從情感上就沒有牽連,按照對待原則,你也可以不贍養母親。

但是,你的情況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母親已經87歲了,改嫁33年,說明母親改嫁時已經54歲了 ,再加之你們姊妹6個,想必母親改嫁時,老大已經長大,母親對自己有生育、養育之恩,也有母子之情,理當有贍養義務。

雖說母親曾經改嫁,不管不問自己的6個子女,一定程度上傷了孩子的心,也讓孩子無臉面面對親朋好友。但哪有孩子計較自己母親的。

再說,53歲改嫁過去,肯定再沒有生育孩子,年事已高 身體不好,再婚丈夫也無力照顧了,母親是走投無路,才舔著臉找上門的。人的憐憫之心應該有,何況還是自己的母親。

老大要有老大的樣子,勸說姊妹6人,寬容母親,接納母親,贍養母親。

你說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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