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五毛錢(撿了五毛錢是好事還)
我最多撿到過一百元,并馬上被別人“領走”,老婆罵我有點傻。
2016年的一天下午,我路過一個餐館前,發現了地面上有一張紅色的百元大鈔。撿起來環顧四周,看有沒有掉了錢在找錢的人,可此時人行道空無一人,只有餐館老板在往外搬桌椅,準備晚上擺宵夜。我拈著錢大聲叫喚:誰掉了錢?餐館老板馬上反應,第一眼就發現了我手中的那張百元鈔票,立即回應:我掉的,我掉了一百塊整錢,現正在找呢?我當時想都沒想,就把錢交給了餐館老板。老板連聲道謝,我感覺很好。
回到家中,把撿錢還錢一事講給老婆聽。老婆一聽,說我有點傻,在餐館門前撿的錢就是餐館老板的,那從他餐館門前經過的女人就是餐館老板的老婆。我感到老婆言之有理,邏輯也似乎無懈可擊。但自己安慰自己:白給餐館老板百塊錢他也發不財。
第二年春節期間,我小孩在小區里玩,回來對我說:他撿到了一個大紅包,紅包里是滿滿的百元大鈔,到底有多少錢他沒數。我問:紅包呢?小孩說:老爸,你別打那紅包的主意,我已經交給了門衛。顯然兒子誤會了我的意思。白班門衛大叔我認識,是那種貪圖小利之人,有時我們買水果回來,他總要找借口拿點嘗嘗。紅包交給他,顯然不妥。我要兒子帶我到門衛處,把紅包要回來再找失主,萬一沒找到失主就交給警察也行。果然不出我所料,門衛不承認我兒子撿到紅包交給他一事,還怪我兒子瞎說。兒子受到委屈,急得直哭。我對門衛說:我兒子決不亂說,你不拿出來我就報警調監控。此時,門口已聚集了好些人,都支持我報警調監控。門衛一臉尷尬,極不情愿交出了紅包。此時,小區一老頭擠過來,說紅包是他丟的,紅包里有兩千六百塊錢是他女兒給的。我打開紅包數了一下,果真是兩千六百塊錢。于是就交給了那老頭。老頭對我千恩萬謝,并執意要給我兒子兩百塊錢以示感謝。我力拒了老頭的好意。回到家我教訓我兒子: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輕易信任,但老爸永遠是你值得信任的人,以后遇到這樣的事可找警察,也可以交就給我處理。兒子點頭認可。
前不久,老婆下班回來說起一件事:她上班時在電梯里撿到兩百元錢,并在單位公布欄寫了招領啟事,但到下班也沒人認領。我笑老婆這事辦得有點傻:單位同事即使丟了也不會認領,怕別人誤會其愛占小便宜,犯不著為這點小錢而遭人誤會。同時也對她說:你撿到小錢不應該聲張,不了解你的同事還認為你在作秀。老婆一聽不干了:別人愛怎么想就怎么想,愛怎么說就怎么說。但最后還是問我:撿的那兩百塊錢到底怎么處理,我還放在辦公桌的抽屜里。我說:再過一周沒人領,你就獻愛心,看大街上誰可憐就給誰。萬一嫌麻煩,就給我買幾包煙算了。老婆呵斥:你想得美,我給要飯的也不會給你買煙。
發布于:2022-11-05,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